怎么办理可移动二三级文物修复资质?

更新时间:2023-03-2719次浏览| 信息编号:z644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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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介绍
怎么办理可移动二三级文物修复资质?
可移动二三级文物资质办理具体要求
北京可移动文物资质办理具体要求
馆藏二三级文物资质 文物资质的复印、拓印许可申请


文物修复,运用传统工艺和现代技术手段直接在文物上进行物理的和化学的修复措施,以保存和认识文物的艺术和历史原貌,减缓或终止文物病害,保证文物安全并能使其长期保存,是文物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修复必须在尊重原来材料、原始状态和可靠的纪录档案基础上进行。
文物修复的理念 对文物实体运用多学科的知识,研究其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进行物质组成及保存状况的研究。利用传统和现代技术按程序和修复原则进行文物修复介入,保护其固有价值的完整性和科学性,并寻求各类文物的最佳保存环境,以达到使文物长期保存的目的。

一、文物修复的申报材料应符合下列条件,不符合的,不予批准或者要求申报单位补充齐全后审批。

(一)文物修复方案应当由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 
(二)文物修复事项属于修复资质单位业务范围; 
(三)文物信息、修复的必要性和工作目标明确;
(四)修复程序及修复技术路线科学合理; 
(五)预防性保护措施明确; 
(六)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其他有关规定

二、文物复制、拓印实施条件

 1.复制、拓印文物,不得对文物造成损害。未依法区分等级的文物不得复制、拓印。因文物保存状况和文物本体特点不适宜复制、拓印的,不得复制、拓印。为科学研究、陈列展览需要拓印文物的,元代及元代以前的,应当翻刻副版拓印;元代以后的,可以使用文物原件拓印。在文物原件上拓印的,禁止使用坚硬器具捶打。批量制作文物复制品、拓片,不得使用文物原件。
2.利用文物原件进行复制、拓印应坚持少而精的原则,严格控制复制品、拓片数量。文物复制品应有标明复制的标识和数量编号,文物拓片应当标明拓印单位、时间和数量编号。 
3.从事文物复制、拓印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 
4.复制、拓印文物,应当依法履行审批手续。

三、可移动二三级文物修复资质办理要求:
1、有7名以上具有5年以上文物修复工作经验文博专家,曾主持或主要参与50件以上珍贵文物的保护修复工作,专家人数6+1,(要求6名在职专家,1名退休专家)

2、场地满足《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室规范化建设与仪器装备基本要求》(GB/T30238-2013)规定的区域技术中心以上的标准条件和功能。

3、申请的每一项业务(如:古籍纸张资料类修复、陶瓷器修复、金属漆修复等)范围均配备了独立的修复场所,具备符合条件的技术设备。且专家中要有对应人员擅长该领域。

4、文物保管场所安全条件符合《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GA27—2002)》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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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网址:http://bj.sojixun.com/shangbiaozhuce/z64418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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