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牌】公共场所中那些容易忽略的安全隐患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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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氢气球是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能带入人员密集场所,以免造成火灾甚至爆炸等严重后果。

《消防常识二十条》第四条: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

28.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该时时保证正常工作状态。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7.5.2.8: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

29.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应该保持畅通状态,特别是在营业期间。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7.5.2.2:人员密集场所在使用和营业期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

30.不能在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明火表演等危险节目,特别是离幕布等易燃物品很近的时候,以免引发火灾。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1.灯具特别是大功率灯具要远离幕布等易燃物品,以免温度过高引发火灾。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8.4.4:各种灯具距离周围窗帘、幕布、布景等可燃物不应小于0.5m。

32.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应该与墙面保持平行状态,以使出水口能够正常工作。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7.6.2.3: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33.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的时候,严禁进行油漆刷粉等工作。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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