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审批高新企业认定高新企业低价转让

更新时间:2018-10-2739次浏览| 信息编号:z144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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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审批高新企业认定高新企业低价转让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 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 195号)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需工商注册满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
(三)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即:1、电子信息;2、生物与新医药;3、航空航天;4、新材料;5、高技术服务;6、新能源与节能;7、资源与环境;8、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主要产品(服务)(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拥有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的产品(服务))收入之和占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技术创新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四项指标满分100分,综合得分达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李晨I57III39I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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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我的时候请说是在搜即讯信息网上看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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