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商标网上申请的流程

更新时间:2018-12-0698次浏览| 信息编号:z158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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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介绍
办理商标注册网上申请的,应当按以下流程办理:
  1、申请“商标数字证书”;仅商标代理组织需要进行本步骤的操作。
  2、下载并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和安全应用控件;仅商标代理组织需要进行本步骤的操作。
  3、登录网上申请系统,选择书式,提交商标网上申请;
  4、缴纳商标规费;商标代理组织应当在提交申请前向商标局足额预付商标规费。
5、确认网上申请是否提交成功。成功提交商标网上申请后,商标局要求递交相关纸质申请材料的,应当按规定办理。

北京商标网上申请成功后怎样办理注册
 成功提交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后,按下列规定办理:
  1、目前的过渡期内,成功提交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后,需要按下文的要求提交纸质申请书。过渡期结束后,不再需要提交纸质申请书。过渡期的结束日期及过渡期结束后的有关规定,商标局将另行公告。
  2、目前的过渡期内,递交纸质申请书的具体操作方法:
  步骤一,下载电子申请书:网上申请的下一个工作日,登录本系统,通过“申请查询”功能,下载前一个工作日提交的商标注册网上申请的电子申请书(PDF格式)。该电子申请书与前一个工作日提交的网上申请信息一致,申请人或受其委托的商标代理组织不能作任何修改。
  步骤二,备齐相关纸质申请材料:打印步骤一下载的PDF格式的电子申请书(应正反面打印;彩色图样的,应彩色打印),再加盖公章。制备商标注册网上申请清单。
  步骤三,递交商标局:于且必须于自提交网上申请之日(不含)起的15个工作日内,将步骤二备齐的纸质申请材料和清单递交商标局收文部门。前述期限按《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的规定计算。
  由于网上申请和非网上申请在商标局内部的处理流程不同,因此,要求商标代理组织或申请人应当将上述网上申请的“纸质申请材料”与不是采用网上申请的“商标申请书及其相关申请材料”分别提交到商标局收文部门。
  违反上述要求的,按《商标网上申请试用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3、提交的纸质申请书与商标局收到的电子申请书不一致的,以商标局收到的电子申请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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