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代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更新时间:2016-11-17289次浏览| 信息编号:z29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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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介绍
什么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国内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均应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就需要办理文网文。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可称为:文网文、网文、网络许可证、文化经营许可证、网络经营许可证等。
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应具备的条件 
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8名以上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四)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五)不低于100万元的注册资金,其中申请从事网络游戏经营活动(包括网络游戏上网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的应当具备不低于1000万元的注册资金;
   (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联系我的时候请说是在搜即讯信息网上看到的,谢谢。
首发网址:http://bj.sojixun.com/zixun/z2918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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