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也会被辞退的六种情形

更新时间:2017-10-23 86次浏览 | 信息编号:z57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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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介绍
《劳动合同法》的第三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有权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六种情形: 1.违反单位规章制度。 根据劳动合同法,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女职工怀孕也不在保护之列。 2.在试用期间。 如果女职工在试用期间怀孕,则可能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被辞退。 3.有严重失职行为。 如果怀孕职工在工作中有严重失职行为或者徇私舞弊,而且由于上述两种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单位可以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4.以欺骗、胁迫等手段订立劳动合同。 因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并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兼职影响本职工作。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这六种情形都是劳动者本身存在重大过错的,因此虽然《劳动合同法》中第四十二条对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妇女作出了特殊保护,但保护的范围并不及于该法的第三十九条。也就是说,一旦孕期、产期、哺乳期妇女出现了法律规定的这六种形式之一,作为用人单位的一方有权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成立十四年,全国300多个网点,50多家分公司,全国多区域服务广泛。商务部接受单位或个人的委托,依据法律运用社会服务化的方式,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开展的以工资、档案管理和社会保险为核心内容的各项代理服务,解决人事管理方面所遇到的问题。 全国人事外包、人事服务外包、人事代理、人事服务、在职服务、人事外包、人事代理服务、人事外包服务、员工管理基础服务、员工管理、员工服务 全国各省市社保代理,北京社保代理公司 上海社保代理公司 北京社保代理公司 深圳社保代理公司 佛山社保代理公司 北京社保代理公司 东莞社保代理公司 社保如何转移 社保跨省转移 全国社保 联系方式:骏伯人力集团北京分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手机:18311378431 办公QQ:2933862976 办公E-mail: 2933862976*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京汇大厦2106室 联系我的时候请说是在搜即讯信息网上看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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