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政策不稳定?

更新时间:2020-08-044次浏览| 信息编号:z58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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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征收政策不稳定?
一些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会出台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吸引企业入驻纳税。现在又是互联网时代,哪些地方有税收优惠,相信一些“有心人”都能注意到,同样是注册企业,注册到本地可能没有任何税收优惠,而注册到税收洼地则可以享受税收优惠,何乐而不为呢?
并且,自身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还可以为当地GDP做一下贡献,可谓是双赢战略。而这些地方为了留住企业在当地纳税,方便外地企业,现在也是实行的总部经济招商的形式,不需要企业实体在当地办公,注册地址在当地就可以享受到这块的扶持政策。
常见的政策就是成立有限公司享受税收扶持政策,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征收政策,但是经常找政策的可能知道,核定征收政策不是特别的稳定,因为现在核定征收政策正在收紧,要一直持续N多年怕是有点难实现。
核定征收确实是走走停停,有时候可以办理,当园区数量饱和以后就会暂停对外招商,等里面的企业不经营了,再重新对外招商。很多人一直对核定征收政策持有观望态度,担心后面政策取消,于是,一年过去了,两年过去了,N多年过去了,到时候政策取消,他又会说,嗯,看吧!还是我有远见,果然政策不长久……
到时候有核定征收政策了,他又会周而复始的无限循环这个政策不长久的魔咒。
但是你有没有想过,中小企业的生产周期本就只有2年左右,在这2年间享受核定征收时间还不够久吗,对此《税安》觉得,对事物抱有警惕心理是很正常的,但是过于警惕就什么也做不了,不等于在原地踏步吗?
可能有一些萌新不太了解核定征收政策是个什么,《税安》来简单的介绍一下:核定征收是指企业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由税务机关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简称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分为两种:一种是定额征收,一种是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拿《税安》当地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为例,当地是核定10%应税所得率,然后再根据5%-35%的五级超额累进制计算个人经营所得税,一家小规模纳税人企业采取核定征收的话,个税为年收入的0.5%-2.19%。因为现在一般有限公司都是查账征收,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一般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核定征收后不看企业的进项、成本,根据企业的收入纳税,比如企业年收入400万,个人经营所得税为:400/1.01*10%*30%-4.05=7.83(万元),再加上增值税1%、附加税0.06%,综合税率3%左右。所以,该企业的综合税金为12万左右。
个人独资企业由于不具备法人资格,因此没有企业所得税和个税(股东分红),经营者再缴纳完上述3%左右的税金后,剩下的资金可以自由支配了,非常便捷。
而当地有限公司的税收扶持政策为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收奖励,增值税给予地方留存的50%-70%(地方留存总税收的50%)企业所得税给予地方留存的50%-70%(地方留存中税收的40%),奖励周期为月返,纳税大户可以一事一议!
更多税收优惠政策详情可关注《税安》,为你一一解答!
联系我的时候请说是在搜即讯信息网上看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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