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条件有哪些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更新时间:2021-04-205次浏览| 信息编号:z612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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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条件有哪些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经典世纪田旦13910665449 

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条件有哪些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综上所述,现在很多大型公司都是集体公司,下面设有很多子公司。成立**公司要求的条件比较高,注册资金最少在五千万以上,核心公司应该是股份有限公司,集体母公司和子公司总计注册资金在一亿元以上。如果您有其他问题。
集团公司是为了一定的目的组织起来共同行动的团体公司,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的联合体。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即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即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即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谢谢。

法律依据:《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三)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国家试点企业集团还应符合国务院确定的试点企业集团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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