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怎么办理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更新时间:2023-08-28285次浏览| 信息编号:z647254  
管理信息
 | 投诉
  • 优惠信息:未填写
  • 地址:北京朝阳区大望路soho现代城B座601
  • 联系人:杨琪发
  •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详情介绍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怎么办理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杨琪发15613118489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即指从事微电影、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许可。
行政许可办理部门:总局社会管理司、省级广播影视局。
办理的条件:
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申请表填写,这个申请表可以在当地政府服务网去下载。
二:公司经营范围需要由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三:是公司法人股东的身份证扫描件
四:公司最新盖章章程
五:需要三名专业人员需要是影视相关学历毕业的比如说播音主持,编导,摄影,都是可以的,需要提供毕业证和身份证。
六: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需要提供办公场地的证明,比如说产证复印件或者说是房屋租赁合同,大家办理的时候一定要把以上的材料都准备充足。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行政许可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就是办理条件依据需要注意的事项,有疑问的或者想办理的欢迎咨询。——杨琪发
首发网址:http://bj.sojixun.com/zixun/z647254.htm
查看全部北京咨询服务信息
发布发布一条信息北京咨询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