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混改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混改后控制权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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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成关键

数据显示,中央企业以及子公司引入非公资本的企业户数已经占到总户数的一半以上。到今年全国混合所有制上市公司已经占全部境内上市公司的三分之二以上,资产已经达到九成以上,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数量已经很多了。但是,实现混合就达到目的了吗?

以历史的眼光看,很多国企脱胎于政府,并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成为政府调控经济的工具、配置资源和推动经济增长的抓手。这种“政企难分”的关系一方面在我国处于以驱动为特征的经济发展追赶期发挥出巨大作用,另一方面却也成为化解国有经济与市场规则结合这道世界性难题的巨大障碍。

全国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苑佳俊对当前已有的混合所有制状况给出八个字评价,即“数量不少、质量不高”。“只能称其为数量型的混合所有制,而非实质上的混合所有制,很多并不符合规范要求”。

“现在很多国有企业都已经变成了混合所有制,但远没有达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以后所希望达到的目标。关键问题不在持股主体的多少,而在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要靠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建立混合所有制实际上就是把法人治理结构真正完善的过程。”经济学家厉以宁发现混合所有制过程中存在误解,“有些混合仅仅是初步搭起了架子,但并没有真正实现现代企业制度。股东会开过没有?董事会怎么产生的?董事会起什么作用?监事会又起什么作用?总经理是聘任的还是从社会上招募的?现代企业制度不能只是一个名义,要通过混合所有制的建立,把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了,把企业制度完善了,这样企业才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

全国、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苑佳俊认为,随着混合所有制的发展和资本流动性的增加,竞争性领域企业的股权结构将更加复杂,而且动态变化;特别是按企业所有制属性区别对待政策的逐渐取消,每家企业、包括上市公司头上继续戴着“国有”或“民营”的“所有制标签”已经失去了政策意义。继续保留不利于“姓国”“姓民”的社会裂痕。他建议,应当考虑改革相关统计指标体系,进而弱化“姓国”“姓民”的社会舆论,保障各类企业“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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