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接科技公司ICP广播节目制作许可证直播文网文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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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鞯珠勒大羽箭,少年将军面如玉。”


服务商介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 777

成立日期:12月25日

玉美心企业创始人:童仙露

玉美心企业管理公司 企业并购、资质办理、资金服务

欢迎上市公司、A股、国央企、事业单位、外资企业等合作业务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朝阳建国路CBD核心区


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流程和条件如下:

办理条件:

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或企事业机构(不包括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需要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需要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和工作场所。

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且机构没有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流程:

准备材料:包括书面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机构章程、可行性报告、主要人员材料(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简历,及主要管理人员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培训证明等)、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办公场地证明、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等。

向当地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交申请。

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对、登记,符合条件的资料将被受理。

区一级文化广电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省广电行政部门复核审批。

审查通过后,有关部门将准予许可并颁发证件

许可证有效期:一般为2年,到期前需正常参与年审并办理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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