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标知识产权,商标与商品名称还有哪些区别与联系

更新时间:2018-07-02332次浏览| 信息编号:z107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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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知识产权权利的获得和保护已成为这个时代的重要课题。北标知识产权主营:国内商标注册,国外商标注册,商标设计,版权登记,高新认证,双软认证,项目申报。}www*/

1、商品名称为公众所有,人人可以使用;而商标具有专用性、独占性。

2、商品的通用名称是用来区别不同种类的商品的,商品的特定名称是用来区别同种类商品的特定商品、特定物;而商标主要是用来区别不同商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的。

3、商品名称系自然产生,无须任何手续;注册商标必须经过申请核准后才能成为注册商标。

4、商品名称一般情况下不受的保护,只有知名商品的名称,才能获得的保护。但是,如果商标尤其是驰名商标(如:阿司匹林、尼龙)的所有人对商标使用不当、保护不当,有可能导致该商标自然转化成为家喻户晓的商品通用名称,从而使商标失去显著性(可识别性),而此时,商标所有人就丧失了对该标志的独占垄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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