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标知识产权,驰名商标保护和普通商标保护的区别

更新时间:2018-07-18102次浏览| 信息编号:z112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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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知识产权权利的获得和保护已成为这个时代的重要课题。北标知识产权主营:国内商标注册,国外商标注册,商标设计,版权登记,高新认证,双软认证,项目申报。}www*/

一般而言,“名牌产品”必须具有市场知名度高的商标,同样,驰名商标的载体——产品必须是质量过硬、具有竞争优势。一些产品,如鄂尔多斯牌羊绒衫等既是名牌产品,又具有驰名商标的称号。这两种荣誉在彼此认定过程中也具有互相的参考价值。

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的六点保护区别:

1、二者的依据和实施部门不同

驰名商标的认定是根据商标法以及依据制定的“商标法实施细则”和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号令《关于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企业的驰名商标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提出申请,经认定后才为驰名商标并享有驰名商标的各项权利。


2、二者的内涵不同

驰名商标是指在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名牌产品是指实物质量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在国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居行业前列、用户满意程度高、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产品。

由此可以看出,驰名商标的内涵是商标,而名牌产品的内涵是具体产品。


3、二者的对象不同

驰名商标的认定对象既包括国内企业的注册商标,也包括外国企业在华注册的商标,而名牌产品的评价仅限于企业的产品,不受理使用(境)外商标的产品的申请。


4、二者的评价机制不同

按照工商总局新出台的《驰名商标认定和审议办法》规定:驰名商标将从企业的一种荣誉变成法律保护手段,不再由组织进行批量评比认定。这一新规定的出台意味着驰名商标批量评定的历史已经成为过去。

《名牌产品管理办法》规定:名牌产品评价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每年由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公布开展名牌产品评价工作的产品目录。凡不在当年评价目录内的产品申请不予受理。


5、二者的认定条件不同。驰名商标的构成要件为: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使用范围的相关材料;关于该商标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该商标在或其他或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到保护的既往记录材料;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范围等有关材料。

名牌产品的评价重点为:实物质量水平;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年销售额、实现利税、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贡献率;企业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能力;产品所执行标准水平;企业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质量管理体系;企业的售后服务体系和顾客满意程度等指标必须在全行业中位居前列。


5、二者的认定的后果不同。

驰名商标被确认后,可以得到大于普通商标的保护,认定驰名商标是解决商标侵权纠纷中一种保护手段,它采用的是“个案认定”与被动保护的原则。已获得驰名商标的产品如果遇到侵权纠纷,可将驰名商标作为受过保护的记录,提交给商标局进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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