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保安公司流程及要求

更新时间:2021-02-24 422次浏览 | 信息编号:z607633  
管理信息
 | 投诉
  • 优惠信息:未填写
  • 地址:建外SOHO西区16号楼2202
  • 联系人:高先生
  •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 联系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详情介绍
申请材料: 一、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北京市设立保安服务申请书; (二)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或变更通知书; (三)保安服务承诺书; (四)自然人股东及机构股东相关证明材料; (五)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主要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件;保安师资格证书; (六)拟设保安服务公司住所的租赁合同; (七)拟设保安服务公司住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产证 二、申请设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的,除提供第一条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出资属国有独资或者国有资本占注册资本总额51%以上的有效出资材料; (二)守护押运人员基本情况、培训情况材料,上岗及抢支使用证书; (三)专用运输辆购买凭据或租赁合同、车辆行驶证、车辆集中停放场地和后勤保障材料,或场地租赁合同; (四)联网报警所需通讯设备、报警器材购买凭证或租赁合同,以及无线电管理部门出具的专用频道(非民用频道)使用许可材料; (三)登记及合法来源有效材料;抢支库有效材料或场地租赁合同; (六)自设金库有效材料,或场地租赁合同; 三、申请设立外资保安服务公司的,除提供第一条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合同; (二)外方的资信材料信息和注册登记文件; (三)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主要管理人员为外国人的,提交在所属国家或者地区无被刑事处罚记录的公证机关文件,以及在华取得的保安师(保安员二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四)公司法人与总经理信息 (公司法人必须为保安师,系统将自动验证保安师信息) 联系我的时候请说是在搜即讯信息网上看到的,谢谢。
查看全部北京咨询服务信息
发布发布一条信息北京咨询服务信息>>